【前言】
這是我三月十六日在Facebook上回應朋友們不同意見的貼文,今修飾後轉貼於此。
昨天寫了評論「博士生賣雞排」新聞的貼文後,有朋友回應表示不同的看法,其重點如下:
- 郭台銘的發言隱含有歧視賣雞排這個行業的意味。
- 從高等教育獲得知識的動機可以是單純的「求知」,未必要以工作賺錢為前提。
- 社會上有許多「學非所用」的成功人士(如侯文詠,醫生當到一半跑去寫書做媒體),他們算不算是浪費資源?
我相信許多人對這個議題持有類似的看法,因此決定再論「博士生賣雞排」,也借機將上次沒能梳理縝密的論述重新思考一遍。
侯文詠我不認識,雖然多年前讀過他的幾本散文。不過,我倒是有個典型「學非所用」的朋友。
我這個朋友當年建中畢業之後進入台大化學系,還拿過幾次「李遠哲獎學金」。畢業之後跑去報考東吳大學的學士後法律系,於是又重讀了幾年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同時考上了律師和司法官,在花東當過一陣子的法官,目前擔任台灣某大民營企業集團的總裁特別助理。
在我看來,這位朋友轉換到法律領域後就浪費了當初台大給予的教育資源;跳進企業界後又浪費了東吳大學以及國家司法體系給予的教育與工作資源。這在「浪費資源」方面和那位雞排博士生並沒有什麼不同,雖然一個在賣雞排,一個擔任法官和企業高階經理人。
我不知道郭台銘對賣雞排有沒有歧視,但是就「浪費資源」而論,我確信自己沒有歧視任何工作或行業。
台灣人擁有一個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的珍貴禮物,那就是「廉價的高等教育」。
台灣高等教育的品質好壞,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人們接受高等教育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是非常低廉的。
大家都只把焦點放在自己所支付的學費,卻忘了背後有一個和學費相較大到不成比例的「國家教育資源」在滿足每個人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與渴望,而其中包含了所有納稅人的付出。
因為所須支付的代價低廉,並且對於國家給予的教育資源視而不見,人們才會有「從高等教育獲得知識的動機可以是單純的求知,未必要以工作賺錢為前提」這種奢侈的想法。
在經濟學的領域中,「產權」是一個常常被研究的議題。經濟學家非常關心社會資源如何被有效率地分配,而產權歸屬就是影響資源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
為什麼人們會視教育資源如無物而不加以珍惜呢?那是因為國家社會給予的資源屬於「公產」。既然是公產,人們就不在乎它是否會被浪費掉,於是學生浪費學校給予的教育資源,學校浪費國家給予的教育資源。
那麼,如何才能讓大家珍惜資源呢?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將它變成「私產」,而具體的做法就是「使用者付費」。
如果在台灣唸研究所的費用和美國一樣,一個學期要價兩、三萬美金,唸個碩士要花十幾萬、唸博士要三十幾萬美金,請問,除了富家子弟和少數拿公費獎學金的人,誰還能豪邁地用「求知」而不是以工作賺錢為前提去唸研究所?又有誰能率性地用「為了轉移生活重心」這種理由去唸博士?
許多美國人高中畢業就出社會工作,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沒興趣,也不是唸書的料。
也有許多美國人直到三、四十歲才去唸大學或研究所,因為他們從工作中發現了自己的不足;也由於工作多年,他們比較能夠負擔高額的學費。
多數的美國大學生,若不是富家子弟,從學校畢業的那天開始就背負了沈重的助學貸款壓力;也因為如此,必須將進入大學或者繼續唸研究所的決定考慮得十分周全,務必將金錢與生命放在對未來最有利、最能幫助他們在社會上生存的地方。他們為自己的高等教育付出「私產」,所以懂得慎重與珍惜。
再次強調,就「學非所用」而言,「浪費教育資源」的批評本身就是具有客觀性的事實,對於任何工作一體適用,這沒什麼好爭辯的。
而且,賣雞排真的沒什麼不好。即使是放棄唸博士跑去賣雞排,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當有人批評這是浪費國家教育資源時,請不要振振有辭地辯解說什麼「行行出狀元」,那是兩回事!
摸摸鼻子,趕快低頭多炸幾塊雞排拿去賣還比較實在…